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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批党员干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被开除党籍

核心提示: 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


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孙鸿志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车,收受礼金,公款吃喝、住宿、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孙鸿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鸿志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廖永远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廖永远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廖永远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大后不收敛的落马官员

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曾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5月29日18时许,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检查”栏目发布了当月最后一条消息,“甘肃省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等二人被开除党籍”。

值得关注的是通报中的一句表述:“郭德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统计发现,今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检查”栏目总计通报了55人,将22人的“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两名省部级官员、4名厅级官员和两名国企高管“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包括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

2015年2月13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消息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被“双开”。通报中还提到:“秦玉海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当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通报了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武长顺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隋凤富被“双开”,通报中也出现了“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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