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4日下午召开的全县 2014年度综合考核总结表彰暨“作风建设深化年”动员大会上,滨海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2014年,滨海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进一步狠抓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院通过积极履行职务犯罪侦防工作职能,全年共查处涉及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件25人,并结合办案积极推动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形成,所形成的“五位一体”预防工作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同时,我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办公室、案管、纪检监察“三位一体”大督查督办机制,并探索形成“廉洁指数”和执法办案“风险点”监控等创新做法,深入查摆整治检察干警在司法办案中的“四风”问题,全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连续多年保持干警违纪违法事件“零发生”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