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乙未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广安中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日”活动。
上午九时,随着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张登贵庄严的领誓声,广安中院全体干警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承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为法治广安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在廉政课堂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能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小飞同志通报了省高院通报的五起违纪案件;中院监察室主任余昌斌同志对省高院的两个“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涉案关系人的规定(试行)》、《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的暂行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中院民二庭庭长李方斌同志结合办案实际,着重强调了公开透明在执法办案中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所起的重要作用。
在廉政讨论中,法官们就“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剖析典型案件背后的理想信念缺失、管理体制不健全问题”、“如何自觉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法官如何用好手中的审判权”等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讨论,纷纷表示,一定要以反面为警示,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头脑清醒,认清大势,坚持原则,守住底线,廉洁司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