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第一次会议暨审判团队成立会
(谢容 高新法成都报道)成都高新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高新法院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正式成立了高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并组织召开了2018年环境资源审判座谈会,总结了高新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研究了当前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了环境资源审判的目标、方向和任务。
高新法院王平专委主持了本次会议,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伟东、四川省环境政策法制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覃栋才出席会议并发言,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罗光黔应邀到会交流先进经验,高新法院行政庭负责人李燕简要介绍了高新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高新法院三岔法庭庭长万军和石板法庭庭长唐路明。
高新法院王平专委主持了本次会议,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伟东、四川省环境政策法制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覃栋才出席会议并发言,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罗光黔应邀到会交流先进经验,高新法院行政庭负责人李燕简要介绍了高新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高新法院三岔法庭庭长万军和石板法庭庭长唐路明。
会议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即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认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为区域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切实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服务和保障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
高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的成立,标志着高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开启了新篇章。高新法院将以本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各省、市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更好地服务保障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以法治之力推动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清的生态高新。